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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击入股是指在拟上市公司上市申报材料前的一年或半年内,有机构或者个人以低价获得该公司股份的情况。这一现象曾引发市场的关注和监管机构的担忧,因此出台了相应的锁定期规定。以下是关于突击入股锁定期规定的详细解读:
锁定期是指突击入股的股东所持股份在一定时间内不能转让或流通的期限。这个期限的设定旨在保证公司股权结构的稳定性和新上市公司的股权分布合理性,避免因大股东和主要管理人员的变动而给公司带来经营的不确定性和业务的不稳定性。
- 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他们的股份自上市之日起锁定36个月。如果转让双方存在控制关系或者均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可以豁免此锁定期。此外,如果上市后6个月内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
- 普通股东:即非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的股东,他们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 不存在实际控制人的公司的股东:将发行前所有股东按持股比例从高到低依次排列,合计持股比例不低于发行前股份总数51%的股东所持股份,自上市之日起锁定36个月。
- 突击入股的股东:以增资扩股方式进入的股东,该等增资部分的股份自完成增资工商变更登记之日起应锁定36个月;以受让老股方式进入的股东,若该等股份受让自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则该等股份自上市之日起应锁定36个月;若该等股份受让自非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则该等股份自上市之日起应锁定12个月。
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如因上市公司陷入危机或者面临严重财务困难,受让人提出的挽救公司的重组方案获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和有关部门批准,且受让人承诺继续遵守锁定承诺,可以豁免锁定期。
最近,中国证监会发布了《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关于申请首发上市企业股东信息披露》,将申报前12个月内产生的新股东认定为突击入股,且股份取得方式包括增资扩股和股份受让。这意味着新股东应当承诺所持新增股份自取得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这项新规剑指突击入股,进一步加强了制度约束。
综上所述,突击入股的锁定期规定旨在维护资本市场秩序,防止资本无序扩张,同时保障上市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随着监管规则的不断更新和完善,突击入股的现象得到了更严格的监控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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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由作者笔名:沪小二 于 2024-04-25 23:09:36发表在上海东方早报网,本网(平台)所刊载署名内容之知识产权为署名人及/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未经许可,禁止进行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等任何使用,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上海东方早报网不做任何承诺或者示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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