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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暴力罪名界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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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暴力是一种严重的社会问题,其罪名界定标准主要涉及到侮辱罪和诽谤罪的适用。以下是根据搜索结果得出的相关信息:

侮辱罪和诽谤罪的界定

网络暴力罪名界定标准

侮辱罪和诽谤罪是网络暴力中常见的罪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的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这些行为必须是情节严重才会构成犯罪。

网络暴力的立案标准

网络暴力的立案标准包括: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五千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五百次以上的;造成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精神失常、自残、自杀等严重后果的;二年内曾因诽谤受过行政处罚,又诽谤他人的;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网络暴力的法律适用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发布的《关于依法惩治网络暴力违法犯罪的指导意见》明确了网络暴力的罪名适用规则,包括在网上造谣传谣,贬损他人人格,情节严重,符合刑法有关规定的,以诽谤罪定罪处罚;借网络暴力事件实施的恶意营销炒作行为,符合有关规定的,以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定罪处罚。

网络暴力与合法行为的界限

在网络暴力的司法实践中,需要注意的是,通过信息网络检举、揭发他人犯罪或者违法违纪行为,只要不是故意捏造事实或者明知是捏造的事实而故意散布的,不应当认定为诽谤违法犯罪。针对他人言行发表评论、提出批评,即使观点有所偏颇、言论有些偏激,只要不是肆意谩骂、恶意诋毁的,不应当认定为侮辱违法犯罪。

综上所述,网络暴力的罪名界定标准主要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和司法解释,涉及侮辱罪、诽谤罪等罪名,并且需要考虑行为的具体情节和社会影响等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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