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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适用范围:《韩国信用信息保护法》适用于所有涉及个人信用信息的企业和个人,包括金融机构、信用卡公司、征信机构等。
2. 定义:个人信用信息是指与个人身份识别相关的信息,如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住址、电话号码、电子邮件地址等。此外,还包括个人的财务状况、信用历史、债务偿还能力等信息。
3. 个人信息保护原则:根据《韩国信用信息保护法》,信用信息提供者和使用者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 合法、公正、透明地收集和使用个人信用信息;
- 在收集和使用个人信用信息时,应取得本人的同意;
- 确保个人信用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 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防止个人信用信息泄露、篡改或损毁;
- 限制个人信用信息的保留期限,并在达到目的后及时删除相关信息。
4. 个人信用信息的收集和使用:信用信息提供者在收集和使用个人信用信息时,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 明确告知被收集者收集和使用个人信用信息的目的、方法、范围等相关事项;
- 仅在取得本人同意的情况下,才能收集和使用个人信用信息;
- 不得将个人信用信息用于未经授权的目的;
- 当个人信用信息不再需要时,应及时删除相关信息。
5. 个人信用信息的共享:信用信息提供者在与第三方共享个人信用信息时,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 明确告知被收集者共享个人信用信息的目的、方法、范围等相关事项;
- 仅在取得本人同意的情况下,才能共享个人信用信息;
- 确保共享的个人信用信息得到妥善保管和处理。
6. 个人信用信息的查询和使用限制:为了保护个人信用信息的隐私权,《韩国信用信息保护法》对个人信用信息的查询和使用进行了限制。例如,禁止基于种族、性别、年龄等因素进行歧视性查询和使用。
7. 个人信用信息的争议解决机制:当个人对自己的信用信息有异议时,可以向信用信息提供者提出申诉。如果无法解决问题,还可以向韩国金融监督院(Financial Supervisory Service, FSS)或韩国消费者院(Korea Consumer Agency, KCA)投诉。
8. 法律责任:违反《韩国信用信息保护法》的行为将受到相应的处罚。对于故意或过失导致个人信用信息泄露、篡改或损毁的行为,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信用信息提供者和使用者还可能面临罚款、吊销营业执照等行政处罚。
总之,《韩国信用信息保护法》为个人信用信息的保护提供了法律依据,有助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平正义。
供图:作者/或供稿单位授权
编辑:刘伟 选稿:共工新闻社上海代表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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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由作者笔名:沪小二 于 2024-05-10 19:25:25发表在东方早报.早安上海,本网(平台)所刊载署名内容之知识产权为署名人及/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未经许可,禁止进行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等任何使用,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上海东方早报网不做任何承诺或者示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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